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现状与对策
推进贵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思考
文/李正贵
2006年3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次是在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作为我国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任务提出以来,先后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中作为财政体制改革和社会建设的目标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区域差距的手段,并且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建设主体功能区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社科理论学者开展大量研究,地方政府则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均等化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目标之一,但在理论研究、政府实践过程中,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定义存在分歧。大多数学者则倾向将它定义为政府和社会为确保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所提供的均等化公共服务。认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城乡居民作为一国的平等公民,在财政待遇上是平等的,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时应大体一致、大致等量。贵阳正在深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和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的攻坚阶段,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统筹推动城乡科学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笔者认为,要深入推进贵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当前,应在市级宏观决策层面提高认识,强化制度“顶层1
设计”,从困扰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突出问题着手,细化目标、措施,消除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障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应着力谋划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着力谋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城乡二元制度和政策和城乡分治的管理模式是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严重失衡的主要原因。在积极推进我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公共服务结构,完善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制度环境,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这些体制具体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体制,协调城乡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城乡可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以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面貌。
(未完,全文共3068字,当前显示9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