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问责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11项内容
一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二
健康教育三
预防接种
四
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五
孕产妇健康管理
六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七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八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九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问责制度
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分工,特建立实施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各卫生室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数,明确卫生室的包片、包村指导医生。
2.确定卫生室所长为此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人员按照基本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督导表负责指导协助各所包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公共卫生督导小组按照督导标准定期对各卫生室进行督导检查,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所包所人员及卫生所第一责任人追究其责任,酌情进行处罚,并予以改正。
4.卫生院每月组织1次检查,每季度组织1次考核,检查考核记录完备,依据该记录制定工作整改计划。
高官寨卫生院
公共卫生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收集上报制度
为每月按照上报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特制定此制度:
1.各卫生所所长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第一责任人,负责收集上报本月卫生所服务数据。
2.各卫生所所长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月报表项目要求逐一认真填写,盖卫生所公章后于每月20日上报卫生院公共卫生科。
3.公共卫生科资料员收集各卫生所服务数据,负责整理核对无误后,将汇总表于月底前报卫生局农卫科。
4.为保证每月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对于不按时上报以及上报数据不准确的卫生所,酌情作出处罚。
高官寨卫生院
公共卫生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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