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国以民为本 民以国为保(十八大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从以民为本到以人为本——第三次思想解放的精髓

——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

主讲:周孝正,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时间:2009年1月10日

今天非常高兴来到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今天我想从社会学的角度给大家介绍第三次思想解放。

第一次思想解放,是30年前邓小平的一次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中解放出来,彻底否定“文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第二次思想解放是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不问姓社姓资,只要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只要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确立了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硬道理”对应的是“阶级斗争是硬道理”。到了第三次思想解放,那就是树立了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这和以前说的“以民为本”有什么区别呢。人民是政治概念,人是生物学概念。为什么要这样改呢。人民、敌人这些概念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看占有生产资料的多少,生产资料多的就是地主,少一点的就是富农,再少一点的就是中农,然后就是下中农、贫农、赤贫三级佃农,陈水扁家就是一个三级佃农。但因为他知道穷的滋味,一旦有了捞钱的机会就拼命地捞钱,所以西方发达国家就明白总统可不能选穷人,得选一个八辈子富人,从小对钱就没有概念了。

上个世纪中国曾经批判过人道主义,大家都知道,雷锋有过四句话,“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这三句都对,但是“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这就不对。1996年3月1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刑事诉讼法》十条修正案,第一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定为有罪”,要经过一审、举证、质证、终审,判为有罪才是罪犯,没有判罪之前是犯罪嫌疑人,这是无罪推定。原来我们说“问题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现在改了,“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一切将作为呈堂证供”,这就是以人为本。

法律就是保护弱者的,政府必须要依法办事。对于老百姓来说,法不禁止则自由,以前有一个词说是“依法办事”,严格来说应该是“依法不办事”,法律说不1

许杀人放火你就不许杀人放火,法律没有说的那些你都可以干。比如说在电脑上编一个软件,一开始可以,后来发现不行,那是电脑病毒,所以立法禁止,法律可以与时俱进。

不要“带血的gdp”

第三次思想解放,首先就应该改指标———gdp是某些经济学家发明的害人的指标,必须得到坚决的抵制和严厉的批判。现在已经有不少人大代表提出,以后各省不要统计gdp了。

我给大家举例说明什么是gdp。造汽车出来有了gdp,我买了汽车撞到人,gdp就上去了,为什么。汽车撞坏了,修理汽车就上去一块gdp,人送到医院救治,gdp又上去一块,人没有救活,死了送到火葬场,gdp又上去一块。还有盖房拆房也在创造gdp。中国钢筋混凝土的建筑寿命平均是30年,而世界是平均60年,世界上很多有名的建筑师,寿命是小于他所设计的建筑的寿命,而我们建筑师的寿命大大高于建筑的寿命。拆了盖、盖了拆,gdp直线上升。


(未完,全文共4580字,当前显示12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