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优抚与社会安置制度5篇
8.1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概述
8.1.1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含义
(1)优抚安置工作优抚安置工作是国家依据法定的形式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优待、抚恤和安置,以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一项褒扬性和优待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①优待指按照国家规定对优抚对象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的优厚待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优待是指国家和社会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优待金,以及在治病、交通、住房、就业、入学、入托、生活困难补助、救济、贷款、邮政、供应、参观游览等方面提供的优惠待遇。狭义的优待仅指国家发给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的优待金。
②抚恤一般指国家对因公伤残人员、因公死亡以及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一种物质抚慰形式。我国优抚工作中的抚恤是指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的抚恤金优待,分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两类。
③安置一般是指对特定对象(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或生产、生活有困难者(遭受毁灭性自然灾害的灾民、流入城市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的扶持、帮助或就业安排。狭义上的安置仅指对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
(2)优抚安置社会工作
①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界定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是在优抚安置领域,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以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和系统为工作对象,协助有需要的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问题,恢复和改善社会功能,使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有更好的社会适应和福祉的活动。
②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服务载体分类,优抚安置社会工作主要包括:a.优抚医院社会工作;b.光荣院社会工作;c.烈士褒扬社会工作;d.军供社会工作;e.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社会工作;f.军休社会工作。
8.1.2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特点
(1)政治性包括。①直接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②直接服务于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贡献的功臣;③直接关系部队和社会的稳定;④直接促进社会的公平。
(2)政策性包括。①政策性强;②政策的政治含义高。
(3)协调性包括。①协调部门多;②协调任务重。
(4)特殊性包括。①服务对象身份特殊;②服务对象需求多样;③服务保障环节复杂。
(5)矛盾性包括。①政治化与市场化;②计划与市场;③主体化与边缘化。
8.1.3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特点
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特点有。①覆盖范围广;②军队情结深;③需要层次多;④问题压力重。
8.1.4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
(1)服务对象的需要
①优抚医院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需要优抚医院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伤病残军人、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患严重精神病的复员退伍军人。
a.复员军人慢性病医院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患有严重慢性病的带病回乡的复员军人;患有严重慢性病的在乡革命残疾军人;在部队立有三等功以上、病情特别严重的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
b.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服务对象必须是特等、一等残疾军人中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因伤残后遗症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生活需人经常护理,回乡安置不便照顾的;独身一人,无依无靠,不便回乡安置的。
c.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的服务对象必须是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中的严重精神病患者。
总体来看,优抚医院服务对象的需要主要包括。a.治疗康复需要;b.基本生存需要;c.家庭生活需要;d.社会交往需要;e.社会尊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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