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甲供材料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问题
1.什么是增值税。
2.什么是提供应税服务。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哪两类。如何划分。
4.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
5.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什么是非营业活动。
6.什么是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哪些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7.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是否缴纳增值税。
8.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9.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
10.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哪两个。
1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12.什么是销项税额。
13.什么是进项税额。
14.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15.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的,应如何纳税人。
16.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核算要求是什么。
17.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折扣的,应如何开具发票。
18.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如何纳税。
19.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20.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准予抵扣。
21.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22.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23.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在机构所在地还是应税服务发生地。
24.外地发生的应税服务应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吗。
25.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可以合并申报纳税吗。
26.提供应税服务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吗。
28.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9.什么是增值税差额征税。
30.哪些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3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吗。
32.什么是试点纳税人。什么是非试点纳税人。
3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款是否可以扣除。
3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是否可以扣除。
35.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哪些纳税人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可以扣除。
36.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可以扣除的具体支付项目包括哪些。
37.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何计算。
38.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本期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39.纳税人支付的价款如果既符合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同时也属于增值税差额征税可以扣除的项目,应如何处理。
40.截止目前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包括哪些具体项目。
41.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4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4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必须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申请认定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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