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精)
天津外国语大学信访工作制度
学校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和天津市颁布的《天津市信访条例》。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网上“校长信箱”的信件,是党办校办信访工作的不同形式,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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