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3 国控污染源现场检查实施细则[大全]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
(暂行)
为配合“污染源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和验收,保证污染源现场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作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根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
1、codcr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cod/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在此基础上可安装ph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等比例采样器、视频监控设备等。
2、so2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流速等烟气参数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在此基础上可安装烟尘、颗粒物、nox等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此外,根据本地区地域、行业的特点与需求,可安装总磷、总氮、水中油、重金属等自动在线监测仪。对于其他重点污染源,可参照国控污染源标准执行。
二、仪器要求
所有安装于监控现场端的自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1、cod/toc在线自动监测仪
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性能指标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377-2007)相关要求。cod在线自动监测仪应包括采样单元、样品预处理与计量单元、消解单元以及数据处理与传输单元等。
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须选用氧化原理的仪器,主要包括:重铬酸钾氧化-光度测量法、重铬酸钾氧化-库仑滴定法、燃烧氧化-红外测量法、氢氧基氧化-电化学测量法等。
对于非重铬酸钾氧化原理的仪器,应根据现场污水排放状况,在与《gb11914-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方法比对基础上,做好cod工作曲线,并应根据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水组分的变化,及时调整cod工作曲线。
2、污染源烟气排放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
污染源烟气排放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含流速、含氧量、湿度、温度、压力等烟气参数)应符合《hj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相关要求。
污染源烟气排放so2的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按取样方式可选择释稀抽取式、直接抽取式和直接测量式;按二氧化硫分析原理可选择紫外荧光、非分散红外、非分散紫外、紫外差分吸收(doas)或定电位电解测量技术。
3、污水流量计
流量计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15-2007)、《cj/t3017-93浅水流量计》以及压力传感器流量计等相关要求。
4、数据采集传输仪
数据采集传输仪电气指标应参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数据指标应符合《hj/t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要求。独立设臵的数据采集传输仪应符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有关要求。
三、现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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