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检验制度(标准版)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筑水农机(常州)有限公司
2.工程设计单位:常州市华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工程勘测单位:常州市基础工程公司
4.工程监理单位:常州三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工程施工单位: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
6.工程检测单位:常州工学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7.工程项目名称:筑水农机(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车间、综合楼、门卫
8.工程项目地点:武进经济开发区场北路9号
1、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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