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直属海事机构设置方案
德国海事机构
在谈到德国海事机构的时候,不能忽略的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德国是一个邦联制的国家,很多海事政策的制定和海事工作的具体分工是由联邦政府(柏林)和下属12个州政府共同来完成。这是一种合作式的、分散的管理系统,很多重要的行政职能被委托给了州政府、地方部门,甚至私人单位,实际上你可以看到在德国的海事管理中有不同层次、各种各样的管理部门和职能。
从法律角度来讲,另外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德国是欧盟的成员国,这也就意味着按照欧盟的法律要求,德国的海事机构必须在欧盟法律框架下工作。
一、宏观管理
德国的海事管理部门是受其交通、建筑和房屋部(ministryoftransport,constructionandhousing)管辖的,该部门下设7个独立的部门,海运和海事管理是其中之一。所有的这7个部门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法规、规范和指南。从1998年起,受经费影响,海运、海事管理部门和航空、航天管理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现在这个大部门又分成了两个分部门,各司其则。尽管坐落于柏林,但大多数重要的职能部分仍然坐落于波恩。在交通、建筑和房屋部中涉及到海事方面业务的人员共有80人,分别由学术背景、海上资历背景和行政教育背景的人员组成。高级职位大多是由拥有资深法律背景和持有航海、轮机等高级证书,具有海上资历的人来担任。
-1这些涉及海事的工作有些是由联邦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来完成的,有些是由州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来完成,有些干脆通过立法委托给公共或个人组织来完成。其中由联邦政府来完成的是:国际性海运法规立法、国际公约起草和施行、国内政策制定、对外政策起草、航行保障包括提供岸基雷达、海事事故调查、防污染、为船舶安全航行所必须的联络设备、船舶配员管理等;部分由联邦政府完成的是:船舶登记、船员发证;由州政府管理的是:港口管理法规、船员学校和培训机构;由公共组织完成的是:船舶安全管理和船舶导航;由私人组织完成的是:船舶建造管理、旅游船管理、海难搜救,船员在船培训。
二、具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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