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认识城乡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
户籍制度改革与城乡经济一体化
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城乡关系,是彻底破除计划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愿望和利益的重大举措。积极地、稳妥地推进改革,实现公民的迁徙自由和合理流动,将对加速推进城市化、促进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期待已久的改革已经来临
1958年,中国制定了第一部户口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将城乡居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的户籍,并规定农业户籍的居民要想迁入城市,首先必须获得城市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后又逐渐将就业、物资供应、住房、城市交通、医疗、教育、托幼、养老等公民权益同“非农业户口”相挂钩。以户籍制度为根基的城乡分割体制,虽然在历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推进城市化,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户籍藩篱阻碍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流动,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阻碍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制约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发展,加剧城乡差别和城乡居民不平等,严重制约社会分工和城市化进程,是农民消费长期低迷的制度性原因,是束缚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只有消除城乡居民两种身份制度,从根本上打破长期以来城乡分离、对立的不公平不公正局面,使农民和城市居民都拥有自由迁徙和自由居住的权利;使农民拥有与城市居民平等就业竞争机会和享有劳动保护权利,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并享有在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社区同等民主选举、被选举等的权利,才能最大限度地为发挥人的知识、智力、智慧创造条件,使人才这种最重要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加速我国城市化发展。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指出,要“消除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同年10月1日,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实施,中国两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小城镇户口登记。这已是一个不小的突破。近年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吉林、河南、湖南、四川等地的户籍制度改革,都开始启动。但公民还期待着更大的举措和突破。已经实行了40多年的户籍制度,还是像一条无形的带子,在相当程度上束缚着人们的自由流动。人们愈来愈强烈地呼唤彻底拆除户籍制“围墙”。
我们应当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解决“三农”问题的紧迫性,认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城市化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现代城市是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教育、信息中心,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中心。加快推进城市化,使乡村人口大多数转向城市,就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三农”问题是当前困扰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近13亿人口中,有8亿人在农村。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仅是农村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也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中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这就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突破城乡分割体制束缚。这就是顺应时代潮流,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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