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经济管理干部(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南京邮电大学青年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院级青年群众组织。协会接受南京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的直接领导和南京邮电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指导。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各项方针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通过组织和指导本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全面提高青年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下设办公室、社会服务部、外联部三部门,每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其中社会服务部为两名副部长)。
第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大会的主要职责有:
1.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修改本协会章程;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四条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参会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主席团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第六条主席团权限:
1.执行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
3.向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主席团的吸收或除名;
5.决定执行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协合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章人事活动
第七条办公室日常工作:
1、制定本协会日常运作的规章制度、志愿者守则
2、处理协会开展日常活动所涉及的文字材料。管理资料档案,主要有协会的收发文件、交流材料、活动资料、协会成员人事档案等。
3、负责本协会的经费管理,并做好相应的账务记录。
4、以海报、新闻报道、广播、音像材料、网页新闻发布等的方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树立本院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扩大校内外影响。
5、负责本协会活动的拍摄工作、新闻报道工作及活动的前后期宣传工作
6、组织本协会全体大会、部长级会议的召开,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第八条社会服务部日常工作:
1、组织开展校外与志愿者有关的一切义工活动
2、对本院注册志愿者的登记、管理
3、与校外义工活动点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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