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太和县聚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组
长:吴本彬
副组长:谢振华、牛素勤
成
员:黄长征、尹克勇、王丹、袁雷、孙龙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宾馆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宾馆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负责人,对宾馆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宾馆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宾馆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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