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人物申请书 沈勇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甲公司
住深圳市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沈康,女,1967年2月1日生
住深圳市
联系电话:
申请人甲公司对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0年12月8日(2010)字深南法民一(劳)初字第818号民事判决书不服,请求再审。申请事项:
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指令相关法院进行再审。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未完,全文共631字,当前显示1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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