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81期工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
政务信息
第73期
杭锦后旗工商局二00九年七月三日杭后工商局十项举措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今年以来,杭后工商局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扶持、引导发展。到今年上半年,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6户,发展合作社员516人,注册资金7643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旗推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农牧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和改善农牧业经济结构的重要渠道。
一是下放登记权限。进一步简化登记环节,提高登记效率,为方便农民办理登记手续,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委托到工商所,工商所对合作社登记实行“一核制”,窗口受理人员提供受理、审核、发照“一站式”服务。
二是放宽名称登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特色地理
名称,放宽名称中行业用语限制,对已取得生态、环保、绿
色等认证或证明的,其名称中可以使用“生态、环保、绿色”
等用语,增强特色农产品及服务的宣传效应。
三是放宽成员资格条件。凡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的公民,均可以农民身份申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
农民申请加入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
成员同意,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以
农民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
民为主体的前提下,支持涉农企事业科研单位和农村经纪
人、种植养殖大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联姻、
产业联手、产权混合、区域合作。
四是拓展出资方式。在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生产用途的
前提下,农民可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的收益作价,出
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可以依法转让的涉农专有技
术、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以知识产权的形式作为非货币
财产,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是放宽经营范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行
业、项目,合作社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鼓励农产品生产、加
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鼓励发展科技型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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