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机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动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运转机制和管理模式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阳光操作、工作高效在招标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班子团结凝聚、领导有力,干部职工创先进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
(三)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想干事”的热情、“会干事”的本领、“干成事”的能力,努力实现“处处是窗口”、“人人是形象”,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用人环境明显优化。逐步形成务实高效、团结奋进、展示理想抱负、实现自我发展的用人环境,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宁夏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
1、继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全面开展法制观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有关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规定,提高依法招标与采购的能力和水平。
(未完,全文共2356字,当前显示6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