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5篇模版]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2、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3、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5、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7、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
8、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服从公司总经理和安委会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避免疲劳作业;
3、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及时编制年、季、月度生产统计报表。认真做好生产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核算规范化、统计数据的正确性。
5、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6、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强化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提高调度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平衡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三、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器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4、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5、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7、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8、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四、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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