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条件和扶持政策
一、认定条件:
1、企业经工商注册、依法设立。
2、企业中农产品加工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7000万元、固定资产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做到“五不欠”。
5、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企业信用等级在a(含a)级以上,企业产品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带动能力,带动农户3000户以上。在基地采购原材料占总量70%以上。
7、申报企业应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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