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面对当前形势的深刻变化,中央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就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维护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周永康同志在中政委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要解决怎么看的问题,首先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才能使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真正成为自觉行动。
(一)深刻认识中央提出三项重点工作的时代背景。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而引发的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社会成员收益不均、社会政策调整、社会管理失当等原因,导致社会矛盾凸显。特别是不少利益矛盾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如果处理不好,一旦激化,很容易产生群体性事件,进而诱发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面对当前形势的深刻变化,我们在理念、机制、方法、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很多方面、很多时候仍然处在应急、应对的被动状态。为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政法工作的主动权,中央在深入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
(二)深刻认识中央提出三项重点工作的战略意义。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新形势下中央在深刻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真总结政法稳定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政法、司法行政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三项重点工作,既着眼于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问题,又着眼于源头治理、夯实基础,抓住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体现了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的战略思维,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深刻认识中央提出三项重点工作的科学内涵。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公正廉洁执法是根本,三者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重点突出、相互影响、融为一体。实践证明,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往往是矛盾问题堆积、激化的结果;社会事业建设滞后经济发展造成社会管理薄弱环节,从而影响社会治安秩序;执法不公不廉很容易引起民怨甚至激起民愤,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因此,推进三项重点重点,就是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三个关键点,从基础上、源头上、根本上“三管齐下”整体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二、把握工作主线,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一条主线。落实好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始终牢牢把握这条主线,紧紧围绕这条主线开展各项工作。
(一)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来思考和谋划司法行政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落实好三项重点工作,首先要在谋划上下功夫。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研究确定新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增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计划性、目标性和针对性,切实从工作指导上转变到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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