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部部门职责
审计监察部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1、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股份公司章程和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治理之有关规定,对股份公司、参控股企业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2、审计监察部在董事会及公司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负责和外部审计机构、股东及有关部门相关业务的沟通。
3、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审计原则,以“服务内部、监督核算”为工作准则,定期开展以下审计工作,保证公司经营运作的合规性、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以维护股份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1)对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各项收入、支出、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有效监督和审计,保证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效益性、合法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保证公司效益的真实性;
(2)对公司及其控股企业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以保证并提高公司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
(3)对公司及其控股企业财务预算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对业务部门及控股企业主要负责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控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
计;
(6)对公司及控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7)对公司投资、融资、抵押、担保等经济行为进行审计;
(8)对公司领导以及公司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全
方位、多层次的专项审计工作。
4、参与公司兼并、重组、投资、融资等重要资本运营的论证工
作。
5、参与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报告、公司重
大关联交易的审计、复核工作。
6、开展审计调查,参与研究、制定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7、制定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8、配合纪检部门,制定公司相应的纪检监察制度和工作计划;
负责公司内部效能监察工作。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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