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
为顺利推进我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工作,根据《贵州省第一批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参考其他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置的范围和对象参加第一批车改的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工商联机关)使用工勤编制的在编司机。
二、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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