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点思考
中共桐城县委书记***
(2014年6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对于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持续有力地正党风、转作风,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未完,全文共1166字,当前显示1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