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高级中学关于成立党总支的申请
博乐市高级中学考生守则
1、考生凭博乐市高级中学校徽或临时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既无校徽又无临时学生证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除携带考试必须的签字笔、铅笔、干净的演草纸、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禁止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存储记忆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试时考生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作图可先使用铅笔画出,确定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描黑。保持卷面清洁,不要弄破、弄皱。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如果试卷上有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痕迹的以做特殊标记处理,该科成绩零分。
4、考生进入考场时要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每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笔,根据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7、考试时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8、如有试卷不清楚要举手询问老师。
9、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博乐市高级中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博乐市高级中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一、有下列行为的视为作弊
(未完,全文共2032字,当前显示6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