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一、【背景材料】
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向社会公布。按照这一方案,中国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社会化,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车辆范围和车改任务。其中,车改的四大任务是:(1)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2)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3)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4)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制定了规范处置办法。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这项工作一定要公开、规范,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理论分析】
1、从政治生活角度分析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治理“车轮上的铺张”,到深化“车轮上的改革”;从创新提供方式,到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归根到底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原则。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要求政府的任何改革措施都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公车改革实现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在关键的方面都做得比较具体。这是政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具体体现。
(3)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表明了政府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职能转变的决心,其根本目的是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需要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5)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搞好公车改革符合党的根本性质。同时,公车改革要想抓出成效,达预期目标,要求党必须坚持科学执政,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2、从生活与哲学角度分析(1)物质决定意识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符合我国公车使用现状,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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