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公司主营业务创新策略5篇范文
《上海金融》2011年第4期
收稿日期:2011-02-14作者简介:马保明(1968-),山西晋中人,高级经济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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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质量,其中,产品创新居于证券公司各类创新的中心地位。证券公司产品创新从本质上讲,是一个巩固市场份额、探索新业务机会创造利润的过程。证券公司开展产品创新的意义体现在:第一,证券公司开展产品创新可以增强公司现有资源的利用能力。证券公司开展产品创新可以作为一种期权,通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树立该领域的创新品牌,有助于在细分市场上培育独特的核心竞争力。第二,利用产品创新来寻找新的业务机会。通过产品创新,公司可以培育潜在的
利润空间并建立能更好适应于环境变化的认知框架,以前被忽略或过滤掉的信息和机会将会被重新审视,从而建立新的业务模式。第三,开展产品创新活动可以消除惰性,注入创新意识,打造学习型组织,实现证券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6家。这
106家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计为1876亿元,平均为17.69亿元。本文主要以注册资本为划分依据,结合10%的统计显著标准以及市场影响程度,将注册资本
高于30亿元的13家证券公司(含中金公司定义为大型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低于30亿元,高于17.69亿元
证券市场66
《上海金融》2011年第4期
的26家证券公司界定为中型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低于17.69亿元,高于5亿元的证券公司界定为小型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下的证券公司界定为微型或专业证券公司。由于证券创新业务的开展与资本实力挂钩,以及避免成为并购对象的考量,主要从事经纪业务的微型证券公司正在向传统业务全牌照加速转化,注册资本亦在不断增加,纯经纪类券商或将消失。
我国证券公司的主体是中小证券公司,证券产品创新水平离不开中小证券公司产品创新程度。近年来,传统业务份额日益向大型券商集中,中小券商的生存发展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在证券承销业务方面,
2009年全国共有111家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10家大型券商承销金额占比高达79.76%。在经纪业务方面,2009年排名前10家券商所占市场份额超过
41.52%。伴随着证券行业品牌经营时代的到来,大型优质券商依靠监管政策倾斜,凭借品牌优势和强势市场地位,不断蚕食中小券商的传统业务,抢占和控制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各项创新业务,中小券商市场边缘化趋势明显,粗放式经营已经接近极限。面对如此严峻形势,中小券商如何挖掘创新潜力,拓展生存空间不仅是现实要求,更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
二、基于scp范式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数据剖析
本文基于近6年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数据,研究大型券商和中小型券商的产品创新能力,分析市场结构与证券公司产品创新之间的关系,尝试从理论上有所拓展。
(一资产管理业务正在成为证券公司产品创新的重要领域
由于经纪业务面临衰退,很多证券公司大力拓展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已经成为新的利润来源。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高风险的创新业务,曾是监管当局重点控制的对象。2004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了稳妥推动该项业务的发展,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中国证监会确定了“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在试点阶段仅创新类券商能够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2005年3月,广发证券的“广发理财2号”和光大证券的“光大阳光”正式推广发行,标志着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进入理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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