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桐政办发„2005‟64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质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1日
关于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市质监局(2005年5月)
近年来,在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了平稳态势。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剧增,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种设备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监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74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05]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围绕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平安桐乡”的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应用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方法,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新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07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
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长效监管体系和安全工作新格局;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体系
1、切实加强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政府承担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和内容之一。各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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