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龙岩市
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08〕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在岩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龙岩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龙岩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8年我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是今年中央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重点对部份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必要的监管,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加强价格监管政策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治理价格控制难点问题,继续加大对教育、医药等乱收费的治理。严肃查处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或变换手法、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惩。同时,及时做好价格的监测、调控和物品的储备、投放等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负责。
(二)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重点围绕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教育、卫生和惠农方面投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克扣、挪用各项惠民资金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里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由市农办牵头负责,逐项落实中央和省里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确保各项惠农资金真正惠及农民,确保各项种粮政策、补贴真正惠及粮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重点在春、秋开学之际,对扶持教育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学校各类收费情况开展检查监督,年底集中进行点评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乱收费情况严重的地区和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抓住不放,戴帽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查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巩固去年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医院“红包”现象反弹,重点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疫苗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这二项资金如数落实到特定对象。各县(市、区)要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切实整改。其他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三)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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