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公司纪律制度的规定 -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处室集中学习会议纪律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总经理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使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着力强化工作落实,努力塑造服务大局、严谨务实、高效执行的良好形象,经研究,现就工作纪律和机关处室集中学习会议纪律规定如下:
一、工作纪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
1.全体人员工作期间,不论何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两小时以内的,须告知各业务口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0.5分。
2.离开工作岗位4小时以内的,须向副主任汇报、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1分。
3.离开工作岗位超过4小时的,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向副主任通报。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2分。
(二)严格控制因私请假。正常工作日期间,除下列情况外,不得因私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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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