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党工共建,将创先争优活动从党组织和党员拓展到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中,使创先争优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根据上级工会及县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密切党群关系为核心,以服务职工群众为宗旨,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主线,以激发活力为切入点,树立“开放创新,力争一流”的理念,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和谐氛围,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全县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契机,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以企业和职工为
重点,以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为主要内容,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工会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县委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党建带动工建为主线,积极探索党工共建长效工作机制,在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上下功夫,以实现“两个普遍”目标为突破口,到今年年底,全县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4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60%以上;到2011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5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70%以上;到2012年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6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80%以上,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同时,建工会组织的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争取三年内,将15%以上的基层工会建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依赖的县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
四、主要途径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
党建工建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工会组织的创先争优把广大职工团结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通过党工共建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把创先争优融入到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
1、组织建设上以带促建,协同推进。凡具备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条件的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都要依法及时、同步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条件的,要按照“企业规模适中、聚集数量适度、地域相邻为主、行业相通为辅”的思路,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分区划片,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对已建立党组织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党组织要加强协调,依法监督,积极推进工会组织的建立。对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地方党组织要支持工会先行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托工会组织传递党的声音,贯彻党的意图,扩大党的影响,为党组织的建立做好基础工作。要组织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行动,普遍建立工会组织。
2、班子建设上配齐配强,形成合力。各乡镇总工会领导班子的配备要按照县委要求,全部实现同级副职配备;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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