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责任书
2015年度xxx单位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责任分工》以及县委、县府与县卫生局签订的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xxx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责任
(一)、平安建设工作责任
1、完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分准备突发事件应急物质;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救助工作,不发生因救助不及时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
2、管好本分院(卫生室)的麻醉、精神药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不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伤人后致死事件。
3、不发生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和门诊工作,解决因医疗事故造成的纠纷,不发生因解决不当转化为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4、深入开展“平安卫生院”创建活动,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100%.
5、做好平安信息报送工作。
(二)
(未完,全文共1357字,当前显示4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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