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制定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意见
曙光乡中心小学校
关于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形成勤奋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风气,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现就整顿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望严格执行。
1、衣着整洁,文明上岗。穿着打扮要朴素整洁、端庄大方,不准佩带首饰、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语言要规范得体,主动热情,不讲粗话、脏话。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周星期一早上8。00至星期五下午放学是上班时间,全体领导和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若迟到或早退一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人民币10.00元。由值周领导考核,并于第二周周末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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