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调用纪委委员职能作用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一方面,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已经进入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新阶段。另一方面,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除,腐败行为越来越具有有隐蔽性、多样性、复杂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纪委委员的力量,才能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
纪委委员是反腐败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分布在组织、审计、财政、公检法等重要部门,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较高的业务技能,是党政各条战线上的骨干人才。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职能作用,对于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有些地方的纪委全委会的作用并未受到重视,往往是一年开
一、两次会,五年换届一次,形式大于实际效果;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平台和途径也不够广阔,纪委委员的功能仅仅局限于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报告,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有些纪委委员甚至不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究竟是什么,只任职、不履责,只挂名、不工作。这种现象不仅削弱了纪委委员的职能,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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