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形势的思考
腐败问题,是我们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也是全世界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自2012年11月8日,党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大力反腐模式。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反腐败问题解决不了,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1]。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短短的不到两年时间来,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可观成绩。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日前将该网站设置的“案件查处”栏目内容进行了大数据整理分析,通过对该栏目通报的所有案件信息(2012年12月6日至2014年4月11日)进行逐条整理,剔除干扰数据,让你对这些“老虎”“苍蝇”有更具象的认识。单日通报最高纪录为12名。从2012年12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案件查处”栏目通报首条案例至2014年4月11日,一共492天,共有285名领导干部在此期间被通报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平均每周4名。最突出的是今年3月27日,这一天共通报12人,创下了目前为止单日通报人数的最高纪录。其中,海南省在这一天通报了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被查。492天里,中央巡视组完成了两轮巡视。这段时间内,各地领导干部被查的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共有252人被查,平均每周超过5人[2]。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发案率高、涉案金额高、腐败分子级别高、查处难度高的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反腐形势依旧严峻。我认为,党十八大的召开给了我们新的希望,新的斗志,新的力量,同时也启迪我们解决反腐败问题需由新思考。
1.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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