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
为加强我联社信息化岗位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用社信息化岗位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信息化岗位指承载信用社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岗位,主要包括信用社办公室和信用社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以及负有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的信息安全员和兼职保密员。
第三条信用社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法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信息化岗位实行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岗位操作权限严格受岗位职责限制。除非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人员不得打听、了解或参与职责以外的任何涉及岗位安全和保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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