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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因素及解决对策.

制约“和谐工商”建设的主要因素及解决对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联系密切,构建“和谐工商”也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但从现实分析看,目前,构建“和谐工商”在外部和内部环境上都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亟待解决。笔者就此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当前制约构建“和谐工商”的外部主要因素

这些因素主要表现为“四个程度不高”:

一是支持程度不高。当前一些地方把改善发展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头等大事,片面地把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与优化经济环境对立起来,给工商机关行使职权带来了困难。同时,工商机关的一些基层单位对地方经济发展,不能主动建言献策,因此,很难得到支持和帮助。工商机关虽然实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但由于现行管理体制深层次问题的影响,没有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是难以想象的。

二是信任程度不高。长期以来多数群众把“执法”看成仅仅是司法机关的事,只有执行刑事法律才是执法,而把工商部门的行政执法排除在外。认识上的这种偏颇,使得基层执法得不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行为上表现为对执法活动不配合,甚至百般阻挠,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工商执法的难度。

三是融洽程度不高。法律法规上的瑕疵和一些授权、收权因素,给工商执法形成了障碍。特别是由于工商部门管理体制的原因,目前仍然是监管与收费并行,在监管和收费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些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会使我们的监管和收费成为众矢之的,就难以建立起融洽的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

四是配合程度不高。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协调制度缺乏,配合问题

1长期得不到理顺,好事争着管、责任相互推,削弱了执法效果。由于种种原因,工商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机制亦不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商执法效力。

解决外部制约因素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方式是化解矛盾。因此,要解决影响构建“和谐工商”的外部制约因素,应按照省局“两个离不开”的指导思想和“四个不变”的要求,建立起构建“和谐工商”外部新环境的评价标准,即:各级党委政府对工商工作高度信任;广大群众热情支持工商执法;企业和业户自觉接受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围绕这一目标,应在“五个主动”上下功夫。

一是主动协调。自觉把工商工作臵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并做到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合拍合辙。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多请示,多汇报,注意利用不同场合和途径向党委政府介绍工商系统的财政体制、职能任务和服务发展的具体措施及成效。在发展地方经济方面,应积极建言献策,出实招,用真劲,以此赢得地方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是主动承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主动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急、难、险、重任务,确保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顶上去。这样,既能体现工商部门主动承担政府工作的积极性,又能彰显工商部门执政为民的形象。

三是主动宣传。宣传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利用当今社会宣传媒体形式多、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等优势,开办类似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假维权等形式的专栏,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提供政策和法律服务。从而在舆论环境上,征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履行工商职能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工商系统职能多,涉及面广,是监督单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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