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稽查管理规定
公交稽查管理及奖惩规定
为维护企业利益,规范各类公交ic卡的使用,以及正常的投币乘车秩序,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公交稽查及奖惩管理规定。
一、稽查的主体:
总公司稽查大队人员;
一、二两个营运公司的稽查大队人员;当日当班当车的驾驶员(驾驶员仅能在当班的本车进行稽查、营运公司在各自公司线路上稽查、总公司稽查大队人员可灵活机动在各线路上稽查)。
二、稽查的具体内容:
1、稽查职(员)工卡、家属卡、老年卡、学生卡、爱心卡的违规使用情况;
2、公司职(员)工和家属子女上车不主动刷卡、投币;
3、公司职(员)工、驾驶员违规带亲戚熟人,不投币或为其刷员工卡(家属卡)代替的;
三、稽查的范畴:
1、稽查人员必须携带稽查证上车稽查。有权对所稽查的车辆、驾驶员的监督和稽查。
2、在营运过程中,车内无稽查人员的,当班驾驶员有权对有违规使用嫌疑的员工卡、家属卡、老年卡、学生卡、爱心卡进行检查;并可责令违规带亲戚、熟人的职工代为投币。
四、稽查的原则:
1、稽查人员以上线查车、上车查人的原则,不间断的更换线路、时间、区域。
2、驾驶员在正常的驾驶中,仅对当班当车具有稽查的所有权利。
五、稽查的具体操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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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