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防规定[小编整理]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我市人防工程建设问题的通知

(2006年3月28日三府办[2006]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验收发证相关程序,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问题的通知〉》(琼建防[2002]80号)、《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收取人防工程统建费的通知〉》(琼价费[1992]185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未完,全文共1337字,当前显示4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