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分工
社计办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做好《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制度》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法规宣传工作。
(二)贯彻"三为主",抓好"三结合",努力实现计划生育的"两转变"。
(三)秉公办事,不循私事,热情服务,接受监督。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计生服务对象管理,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五)做好上级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民政工作职责
(一)优抚、双拥工作。做好拥军优属,落实涉军人员优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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