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特种作业岗位责任制度
1、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1.1做到“四知”。即。
(1)熟知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熟知电业局《电气安装规程》;(3)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要求。
1.2做到“十不接线或不送电”。即。
(1)变电所、配电室不符合电业局规程要求的不接线;
(2)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建设部《规范》要求的不接线;(3)电器设备无安全保险装置或失屡不接线;(4)机械、车订无安全防护装置或失放的不接线;(5)遇有复杂或危险性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不接线;(6)无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交底不清不接线;
(7)手持电动工具或木工机械不安装漏电保护器如隔离开关不接线;(8)手持照明灯或危险场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不接线;(9)非电工接的电源线路不送电;
(10)夜间施工(生产)照明设施,未经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检验合格的不送电。
1.3做到“六个不忘”。即。
(1)不忘持证上岗和参加班前安全快会;(2)不忘工作时间禁止饮酒,坚守工作岗位;(3)不忘进入施工(生产)现场戴好安全帽;(4)不忘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
(5)不忘正确使用绝缘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6)不忘勤检查,勤维护,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2、电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2.1做到“四知”。即。
(1)熟知电焊机构造原理和性能;(2)熟知操作技术知识和方法;(3)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要求。
2.2做到“十不焊接”。即。
(1)班前不自检,隐患问题未排除不焊接;(2)焊机无防雨、接零、防护装置或失效不焊接;(3)操作场地潮湿,无绝缘、防护设施不焊接;(4)多台焊机集中场地,无绝缘、防护设备不焊接;
(5)一次性无绝缘套管,二次线与氧气瓶,金属物接触不焊接;(6)在液、气体,带压容器,管道上或带电设备上下焊接;
(7)凡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或管道,未经清洗净不焊接;(8)小口容器或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物。未采取有效通风监护,防毒措施不焊接;
(9)在易燃、易爆、有毒的液,气体扩散区,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焊接;(10)在高处作业,不下方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不焊接。
2.3做到“六个不忘”。即。
(1)不忘持证上岗和参加班前快会;(2)不忘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3)不忘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
(4)不忘严格遵守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5)不忘工间禁止饮酒,记好安全日记;
(6)不忘下班或离岗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3、气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3.1做到“四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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