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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的服务与管理

浅谈文化市场的“管理”与“服务”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关于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党的十五大提出文化市场要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抓管理是为了促繁荣,管理是手段,繁荣才是目的。何谓“管理”。从字面上看,管理有“管辖”、“处理”、“管人”、“理事”等含意,而文化市场管理就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控制等职能来规范协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所谓“服务”,就是为集体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管理好文化市场就是看你如何服务好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文化产业是否有品位、有靓点、有地方特色。如何使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执法人员的管理思想与服务理念对管好文化市场有深刻的影响。目前,文化市场管理与服务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注重管理,淡薄服务;同时,由于文化市场布点广,经营业主构成复杂,其素质也良莠不齐,商人的趋利性和侥幸心理的存在,致使文化市场管理和服务变成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呈动态性、易反复,且很普遍。要做好这项工作,文化市场行政人员必须认清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坚持不懈,才能真正的管理和服务好文化市场,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一、当前文化市场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人性化管理。文化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缺少交流,只是在文化市场检查中打交道,无意中形成了“不管不理,一管就理”的对立关系,有的执法者认为,我是管理者,我怎么说,你们就应该怎么做,要是经营者不能言听计从,就误认为违法违规。这种非理性的管理方式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损于执法人员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2、以罚代管屡见不鲜。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之所以违法违规是因为利益趋使,他们想通过少投入或薄利多销的方式获得利润,这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当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罚款不是目的,是一种管理手段,目的就是使经营业主守法经营。“以罚代管”之所

1以成为管理者的一种选择,是因为处罚可以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使“不合法”行为“合法”起来。文化市场管理是市场检查多,上门服务少,监管打击多,教育引导少。“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事情时有发生,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罚,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既使违法违规经营者罚了款也不能让他们守法经营,甚至会产生一种逆反心理,同时还会影响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社会形象。

3、执法不公,处罚不严依然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经营者,一旦被处罚,就千方百计托人情,找关系,讨价还价,甚至小恩小贿,有的执法人员不按原则办事,捉老实人吃亏,这种当管不管,当罚不罚,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文化市场行政管理存在问题成因探析

1、行政管理人员思想觉悟有待提高。现实中,大道理好说,落在行动上好象是另一回事,一些人不思进取,缺乏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抱着“差不多”、“过得去”的思想,忽略了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与提高,对党的文化市场建设路线方针政策一知半解,这种思想觉悟不合格的人,很难胜任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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