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2016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管理办法
大余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安全管理办法(大余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差错与事故防范预案)
安全医疗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一方面保证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不因医疗过错而受到侵害,另一方面避免因发生医疗事故争议而对医院安全医疗秩序和当事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影响。确保安全医疗,提高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为了加强对全院职工及各科室的监督,使每科室及全体职工增强责任感,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发生,以及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及时、妥善处理,减轻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生法》、《护士管理办法》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即医疗差错与事故防范预案)。
一、组织结构:
1、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管委会主任,分管院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检验科、临床科室主任等组成,委员会在院务会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安全各项制度的制订、监督及实施,处理各种医疗事故纠纷与争议,确定是否对有医疗争议当事科室和人员进行经济、行政处罚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事项,以及其它重大医疗安全事宜。
2、建立健全院、科二级质量管理体系。各科室要成立医疗安全监督小组,由科主任任小组长,负责监督和核查本科医疗及保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本科室医疗或保健质量的管理;制定本科室的工作、学习计划及总结;对本科室医疗或保健质量进行评价。
医院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具体负责医院医疗安全
的日常工作。
(1)负责制定与完善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与处理办法,对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过失行为,按照本预案及时采取;(2)负责医疗纠纷、事故的处理;有重特大事故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3)接待患者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4)做好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工作、提供医疗事故技术签定要求的各种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答辩等程序;(5)负责处理由医院承担的经济赔偿事宜;(6)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与违反《条例》个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7)负责全院的医务人员医疗事故防范教育工作,对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事故与差错、事故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将分析结果通报医院有关科室,促使其改正、提供指导意见。
二、防范措施
医疗安全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制定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各个科室均要与医院签订医疗安全目标责任书,使各科室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责任制要达到有责任目标,有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
(二)、健全规章制度
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应操作规范。各级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严格执行《处方书写规范》。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三)、医疗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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