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济活动分析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进一步强化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成本管理意识,建立长效的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考核、追究和奖惩制度,根据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济活动分析考核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程序,通过考核摸清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现状,揭露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各项目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促进项目高度重视和改进经济活动分析管理体系、方法,扎实有序地推进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工作。考核结论是检验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工作开展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兑现奖罚的基本依据,因此,所有单位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并认真加以落实。
第三条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及时、准确、可追溯的原则。
3、以资料为依据,数据为重点的原则
4、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在建直管项目、委管项目,自揽项目、海外施工项目参照执行。
1、直管指挥(经理)部模式项目:由集团公司组建指挥(经
1理)部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直管项目)。
2、委托管理模式项目。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委托某一子(分)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委管项目)。
3、子(分)公司自揽工程项目。子分公司自行承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自揽项目)。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指挥(经理)部,指集团公司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部指子(分)公司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架子队指子(分)公司项目部管理的作业层。
第二章考核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实施细则》规定,各指挥部、项目部必须成立经济活动分析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经济活动分析领导组同时行使考核组职能。
1、集团公司经济活动分析领导组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区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组员:工程管理部、工程经济部、物资部、机械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工程经济部,工程经济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对指挥部、子(分)公司实施考核;对项目部实施抽查考核。
2、子(分)公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负责,由分管的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所属项目部实施考核。
3、指挥(项目)部领导小组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负责,
2由班子其他成员和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所属项目部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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