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侯长安
《人民日报》(2012年07月17日07版)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强调,必须从新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全面认识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要求,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把握规律、创新理念,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力度统
一、促进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作保证。应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就有多大;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服务、保障到哪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积极参与,把各项服务、监督、保障工作抓早抓紧抓实,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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