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课的纪律制度
发展对象培训班上课纪律
为了进一步优化党校学员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更准确地评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学习成效,特制定此评定办法:
一、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成绩采用百分制,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其中,学习态度和积极参与占20%;学习体会(1篇)占30%;期末知识考查占50%。考查总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合格以上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明书。
二、平时成绩是指对学员考勤、课堂纪律、小组讨论等情况的综合评定。上课纪律要求:
1.上党课期间,所有学员一律不准穿拖鞋,且短裤要过膝,t恤衫要过肩,手机不准放在课桌上。
2.上课期间,坚决杜绝睡觉、听电话、玩手机、聊天、随意走动、看课外书籍(除党课教材之外的所有书籍)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3.关于迟到和旷课的界定。其中开始上课后15分钟内来到者,视为迟到,15分钟后到者,视为旷课。凡旷课者一律不予结业。
(未完,全文共1204字,当前显示3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