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幸福农村”的实施意见(最新)
*委„2012‟号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幸福农村”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推进“三农”工作,提升新农村建设发展水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幸福农村实施意见》(瓯委[2012]7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川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通过“幸福农村”创建,以此来增强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实效,进一步深化“南平机制”,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奋斗目标。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配臵、
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农民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农民的幸福指数。
二、创建目标
以抓点成线、启动见效为重点,在全乡各村中全面启动“五村联创”的“幸福农村”单项或多项创建活动,通过10年左右的创建,全乡14个行政村中50%以上的村完成“幸福农村”的五大工程各项指标,达到“幸福农村”创建标准要求;70%的行政村完成三个工程以上任务指标;100%的行政村完成一个工程以上任务指标。具体为:
1、2012-2013年,推出1个村,作为全市第一批“幸福农村”精品村重点加以创建,全乡1/3的村参与单项村创建;
2、2014-2015年全面推开,在巩固抓好第一批1个精品村基础上,抓好第二批2个“幸福农村”精品村创建,“幸福农村”精品村占全乡总村数的30%左右,全部村参与单项村创建,逐步打出“幸福农村”品牌;
3、2016-2020年全面落实创建目标。在巩固抓好第一批、第二批精品村基础上,抓好第三批4个“幸福农村”精品村创建,“幸福农村”精品村占全乡总村数的50%,进一步巩固提升全乡“幸福农村”指数。
三、创建重点
围绕“富裕、美丽、和谐、文明、满意”的目标,“幸福
农村”创建以实施“产业增收、家园清洁、公共服务、农民素质、基层基础”五大提升工程为重点,在“五个方面”着力,实现农民“幸福指数”的有力提升。
1、着力加快经济发展,创建富裕农村。一要理思路。要认真审视村情,利用自身交通、区位、气候、生态、土地等资源优势,根据现有基础,因地制宜地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路子,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科学确定本村的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推动本村经济发展。二要攻重点。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用发展工业的理念抓农业,积极引进项目,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要着力品牌创建,选择本村特色农产品加以培育,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叫响农业品牌;要根据我乡特色和优势,充分挖掘乡村生态和农耕文化的独特魅力,提升乡村农家乐、农业乐和旅游业等服务业品位,构建吃、住、玩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努力把休闲旅游业培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的大产业。要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逐步解决资金力量不足、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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