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幸福农村”的实施意见(最新)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创建幸福家庭、助推幸福**”活动指导意见,进一步开展好我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结合我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实际,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印发《***县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望*********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2日
***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
1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广大群众对“创建幸福家庭”的认识,强化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做到乡级有细则,村级有方法,户户有行动,人人有作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格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各乡镇(街道办、产业园、家具基地)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和计生协会覆盖面广的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通过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生命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二、活动安排
(一)确定试点村街,发挥典型引路作用(2012年4月中旬至4月底)。
每个乡镇根据工作基础及基层计生干部工作能力等情况,确定2--3个试点村,将村街基本情况上报到县人口计生局。县乡两级要加强对试点村的典型培树,要求试点村做到干的有声、有影、有成效。县人口计生局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相关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通过典型创建,带动全县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幸福家庭”活动有奖知识竞赛,提升群众知晓程度。
2(2012年5月初至5月底)
各乡镇要举办一次“幸福家庭”活动有奖知识竞赛。以村街为单位,每个乡镇筛选出10户家庭参加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等内容为重点筛选出100道知识竞赛题目,以闯关抢答、场外求援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一次有奖知识竞赛,根据竞赛结果,评选出三户家庭为优胜家庭,发给其一定物质奖励。
(三)组织开展“幸福家庭”活动文艺汇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012年6月初至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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