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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取消和停征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0月1日起湖南将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10月1日起我省将取消41项收费项目,相关企业和个人每年可少缴费约7.8亿元

本报记者柳德新肖建生通讯员祝孟辉唐政李迈群

10月1日起,我省将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建辉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初步测算,此次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相关企业和个人每年可少缴费约7.8亿元。

收费项目较去年精简27.5%

“清理取消部分涉企涉民收费项目”,作为省财政厅为民办实事的“10件实事”之一,既是落实我省“发展环境优化年”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该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在2011年、2012年取消和免征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今年初,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要求,取消和免征了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最近,省财政厅又会同省物价局,再次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次取消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涉及群众个人负担的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技校毕业证书等证书工本费、在职培训费、就业前培训费;财政部门收取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费、注册会计师年检费、注册评估师注册登记费、注册评估师年检费;公安部门收取的门(栋)牌工本费;司法部门收取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册费;卫生部门收取的护士执业证工本费等。

涉及企业负担的主要有。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公开发行报刊核验费(含换证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交通运输部门收取的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四证)工本费、道路运输证(含教学车辆证)工本费、客运标志牌工本费;质监部门收取的铁路罐车修理检验许可证费、汽车罐车修理检验许可证费、化学清洗许可证费、水质监测许可证费、锅炉房设计图纸审查费;人防部门收取的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收取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成本费等。

石建辉透露,此次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全省收费项目数量较2012年精简27.5%。

提高透明度,防止收费反弹

如何保证清理取消部分涉企涉民收费项目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石建辉表示,将提高收费透明度,防止收费反弹。

定期公布收费目录,提高收费透明度。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对仍保留执行的行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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