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村级配套组织职责
村级配套组织职责
(1)村团支部。村团支部原则上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团员青年人数较多的村,可增设副书记1名。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按时换届。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带领农村团员青年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和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批示和决议,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2)村妇女代表会。村妇女代表会原则上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按时换届。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参与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村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农村后备女干部工作;维护本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村民兵连。村民兵连设连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一名副连长。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担负维护社会治安,担任战备勤务,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4)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7~9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本村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意见;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群众意见建
1议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问题;落实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本村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张贴农村普法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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