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6〕680号
来源:人事处日期:2016-9-8作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促进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促进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促进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专业技术工作做贡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延迟三年申报;
2、受到纪律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在申报材料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伪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任何评审材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学历、资历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可直接参加评审认定;
(2)大学本科学历,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期满;
(3)大专学历,在聘任技术员岗位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专学历,在聘任技术员岗位4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无学历人员,在聘任技术员岗位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三)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可直接参加评审认定;
(2)硕士研究生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大专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中专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的人员,可将原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3年破格申报。符合认定助理工程师而未认定的本科统招生,在原年限要求上增加1年破格申报。
(未完,全文共5351字,当前显示14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