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负责本乡镇、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1、及进掌握协管范围内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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