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管理制度201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经院部讨论决定,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财务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财务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财务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部会议讨论通过。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奖金等福利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新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科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科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报办公室登记,按相关规定进行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办公室,由院部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人事科进行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办理。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部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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